家長爆料必有原因:
對於校園都不吭聲,家長只好攤開陽光下讓大眾知道,以前的人比較保守,被侵犯也不敢吭聲,如今社會變化之快,開放的家長也越來越多,遇到這種事情當然不能不吭聲,而是要勇敢發聲,這樣大家才會針對犯人進行嚴立制裁。而且年紀還是幼兒園,重點小學六年級就侵犯人,長大還得了,男方家長到底是怎麼了?
這故事發生在中國某間校園的幼稚園,當地日期從11/19事發至今對方都未跟家長聯繫,也沒關心及道歉。完全沒有感受到對方有想積極處理此問題的心!校園也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,但因學校流程緣故,與個資法的關係。無法隨意給予資料!這就是政府為了保障但問題又很難搞(個資法)。
對於家長當然想要給個交代!每個人都有工作繁務在身,但是輕重緩急不懂嗎?孩子在學校犯了如此嚴重的錯誤,難道還有心思工作?孩子因為對方的兒子的行為導致心裡上的陰影,每天早上起床都哭著不願意去學校!還必須要在短時間內接受多次的偵訊及調查。
為了陪伴孩子安撫孩子,向公司請假、了解事情、尋求資源、更是在短時間內跑了三次學校。如此積極的在處理整件事,請問這過程中,對方經歷了什麼?對方付出了什麼?對方承擔了些什麼?完全沒有!好像完全與他們無關!因爲對方的兒子所造成傷害及損失,難道都無需承擔無需負起責任嗎?
再說,為何廁所門無法上鎖?幼兒園廁所未設立安全鎖,是因顧慮孩童如廁安全?依老師所言,法規規定廁所有那些設置,就是為了預防孩子在廁所發生危險,同時也可以兼顧幼兒隱私及安全,所以才設立那些規定。
幼兒園廁所未設立安全鎖是因顧慮孩童如廁安全,那為何孩童如廁時未有老師在旁監看保護孩童安全?若學校在廁所設備裝置上沒有任何問題,那為何可以放任幼兒園的孩子自行前往廁所上廁所?那既然門都不能鎖,為什麼可以讓孩子在沒有任何教職員兼顧下獨自去上廁?用意何在?為什麼沒有結伴同行?
若老師的說法是為了讓孩子獨立,那請問老師,是否能夠承擔孩子在如廁的過程中發生問題的風險?請問誰能夠承擔這個責任?學校是否無視法規,疏忽了孩童的隱私及安全問題?教職員未落實盡到管控責任,讓孩子的隱私及安全暴露在危險中,才會造成這樣的問題,何來的安全隱私可言?
而且幼稚園的環境沒有獨立分開,也沒有明確表示與宣導,就代表同棟的1、2年級孩子,也可以隨意進入與使用沒有加裝門鎖的廁所,那不就是讓孩子的安全跟隱私暴露在危險中嗎?
主要是說小學六年級的學生會出現在那裡?幼稚園有設立特教班,那些小六的孩子都是在班上品學兼優、表現良好所挑選出來前三名優秀的孩子,才能來這裡當愛心小志工,幫忙在下課的時候陪伴那些特殊生運動!小學六年級正屬青春期,學校怎麼會讓一個青春期的孩子進入幼兒園的區塊?並且去服務那些特教孩子?小志工沒有確實的分配工作與督導嗎?請問在協助特殊生的時候怎麼會有時間去對女兒做那種事?為什麼沒有明確的管理學生進入幼兒園區塊的動向?
如果女兒今天沒有把這件事請說出來,是不是就會有更多的受害者出現?他都可以對對方女兒做出那些事且手法如此熟練,那是不是可以懷疑他在服務那些特殊生的時候,有沒有做過些什麼?因為他們不會說不會表達所以才沒被發現?
學校人力不足,坦承在這方面的控管有疏失,而且不會把孩子預設成那種樣子,所以忽略了這方面,沒有確實的防範,一句人力不足就可以撇除所有罪過是嗎?監視器有實效性,希望學校可以妥善保存。
整件事情,校方在處理這方面的問題是完全不積極的且被動!從頭到尾都只有感受到幼兒園主任,在給予回覆及檢討缺失問題;小學部份與校長部份,給家長的感覺就是漠不關心,還讓家長親自去學校找校長?
也沒有成立什麼調查委員會,都已經發生這麼多天,一天拖一天,都是家長找學校,每次在質問他們的疏失都啞口無言,目前對於對方的懲處種種之類,或是釐清事情原委之類的,校方都未積極做處置,都是放任對方!不但沒有第一時間做完善處理,事發已經這麼多天,加上加害人為了說謊逃避,早就不知道在心中擬定多少謊言等著應付!
從事情發生到現在 完全都不需要擔責任,也不需要受審!何來的公平性?
然後卻跟家長說這真的是一個吊他的話術?
請問誰可以接受這種回覆?
真的要請各位家長好好的囑咐孩子,在學校保護好自身隱私安全,也很謝謝各位給予的資訊、與協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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