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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就是這樣用的? 當初把人撞倒後講得非常好聽! 結果後來拖欠和解金150萬被人爆料! 看來官也做不成了!
4年前將工人撞截肢,於某縣市地區進行道路施工驗收。當時人站在工程車尾的升降版,準備放置交通錐圍住施工範圍,不料一輛車沒有注意前方路況,完全沒減速煞車直接撞上車尾,導致男被夾在中間。送醫檢查後,左腳小腿兩處骨折,右腳踝骨折腳掌粉碎性骨折,因右腳掌傷勢嚴重,醫師評估後和家屬討論,最後決定忍痛截肢。
肇事的議員候選人發生至今以4年多,上個禮拜才發現他又出來要選議員,真的很震驚!沒錢還確有錢付保證金選議員?當初刑事和民事開庭都未到,法院判需賠我們700多萬,他不服又上訴,我們也體諒他沒錢降到150萬和解。
然後匯了8期,後面就沒匯了!已欠3個月,當我們發現他又出來要選議員,內心真的掙扎,到底要不要在把他爆出來? 他選中了才有錢還?(這句話說真的鬼才會相信,現在都不會還了,當選了會還?怎可能)。 但這樣好像對不起他原住民的市民! 一個說話不算話的人選中了會兌現他的承諾嗎? 打了他的服務處多通電話都沒人接,想說給他機會,卻等來了無回應.......
許多網友寫道:「700多萬降到150萬,是佛心來的嗎?」、「沒錢只是藉口,不想付而已,這種人還想選議員…千萬不要心軟降和解金!」、「沒履約這樣是不是算和解無效,是不是可以重新要求當初賠償金額?」、「粉絲團留言都關掉了,存心要躲,一定要幫高調!」、「一期不付視為全部到期欸,意思是130萬扣掉前面給的錢,剩下的要一次拿回來。可以申請強制執行!」、「這確定可以領輕度身障手冊了,把人撞成身障,不還錢,還好意思出來選,太誇張了。」、「沒給的第一個月就該強制執行了,還給他兩個月脫產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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